王姓男子为挽回分手女友感情,却遭对方封锁通讯软体且避不见面,一气之下竟到女方住处,持汽油朝对方泼洒,所幸遭一旁友人制止,才避免一场憾事发生,屏东地院法官审酌后依杀人未遂罪,一审判处5年4月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王男在前女友将他LINE封锁后,直接到加油站购买汽油,并传讯给共同友人说,「要跟她同归于尽」等讯息,并于深夜前往女方住处外,见她返家,便打开容器朝前女友头顶泼洒而下,并伸手至裤子口袋内掏取打火机欲点火。

一旁男性友人见状随即出手制止,所幸未扩大伤害,仅造成女方双眼及双耳疼痛。王男向法官辩称,当时自己喝酒醉,不知传讯的内容。但承审法官认为,他在案发期间可前往加油站购买汽油,再到女方住处等候超过1小时,显仍具备处理事务能力。

所幸当时有其他人出手制止,但此举已造成女方生命危险,心中也产生莫大恐惧,且犯后矢口否认杀人未遂犯行,所为实不足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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