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籍移工阿塔今年5月与同乡西瓦因晒衣问题吵架,阿塔竟持水果刀走向西瓦,并朝他左胸刺入3刀,还拿刀割伤西瓦颈部。其他移工见状赶紧劝开,西瓦送医后仍不治。检方依杀人罪起诉阿塔,桃园地院审理,认为刀刃深入心臟、肺臟,有杀人故意,判15年有期徒刑,可上诉。
桃园地院审理,阿塔和西瓦是泰国籍移工,两人5月在晒衣间吵架,阿塔竟然回房拿出水果刀并返回晒衣间找西瓦。西瓦见状以挥拳、脚踹方式反击,阿塔右手拿水果刀刺入西瓦左胸3刀,还将刀挥向希瓦颈部导致其割伤。其他移工见状,连忙将2人分开。阿塔随即离去,不久后就被警方找到,不过西瓦送医后仍不治。
阿塔、其辩护人称,是为了防卫西瓦攻击,并非杀人犯意。不过法院认为,阿塔从宿舍拿水果刀并随身携带,并非是为了遭受攻击时防卫用,并而是刻意要作为攻击器具。因阿塔也非被攻击影响动作,或是处于劣势。而且刺击动作迅速,毫无迟疑,刺击深度达14公分,且深达肺臟、心臟,若非持刀猛刺,不可能造成如此严重伤势。下手之凶、用力之猛,不可言喻。且阿塔见西瓦倒地,也应给予积极救护措施,但阿塔随即离开宿舍,可见有杀人故意。
法院认为,2人是外籍移工,本应和睦相处,被告仅因细故发生口角,竟先拿取行凶水果刀杀人,导致正值青年、年仅25岁的西瓦无辜受害,更令家属遽然痛失至亲而悲伤莫名,造成难以抹灭之伤痛,犯罪所生危害及对社会治安影响甚鉅。且犯后仍多所辩解,意图卸责,也未与家属和解。念及阿塔仅有国小毕业,书写能力欠佳,依杀人罪判15年有期徒刑,可上诉。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