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自本(110)年9月1日推动将金融机构提供之金融遗产资料匯入「遗产税金融遗产参考清单」,由国税局统一回復民眾之服务;今(20)日公布此服务再升级,遗产税申报税额试算服务将于明年1月1日上线。并发布「遗产税申报税额试算服务作业要点」,规定重点说明如下:
一、适用对象:遗产税纳税义务人为被继承人之配偶、子女,有身分证统一编号且未办理抛弃继承者。
二、适用条件:(一)被继承人为经常居住中华民国境内之国民。(二)遗产总额在新台币3000万元以下,且被继承人无不计入遗产总额之财产。(三)遗产种类:限于不动产、存款、投资理财帐户、电子支付帐户、记名式储值卡、基金、上市、上柜及兴柜有价证券、短期票券、保险及汽车范畴,并符合相关条件者。(四)扣除额:以列报配偶、子女、父母、身心障碍、死亡前未偿债务、公共设施保留地及丧葬费扣除额等并符合相关条件为限。
三、申请方式:民眾利用线上或洽任一国税局、各直辖市地方税稽徵机关临柜申请查询被继承人金融遗产资料时,併同勾选申请税额试算服务及延期申报。
四、国税局于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分别就案况是否符合税额试算服务而作以下的处理:
(一)符合税额试算服务之案件:提供遗产税申报税额试算通知书及确认申报书,民眾于规定申报期限内,确认试算内容无误,可採线上登录回復确认、挂号寄回或临柜递送确认申报书,即完成申报。
(二)不符合税额试算服务之案件:提供不符合遗产税申报税额试算通知书及遗产税金融遗产参考清单,由民眾自行办理申报。
民眾如透过税额试算服务办理遗产税申报,可免奔波查调整理被继承人所遗各类财产及各项扣除额资料、免逐笔填写申报书及计算应纳税额,且由国税局运用跨域整合资料,主动核列前述身分别等各项扣除额,免检附相关证明文件,有利民眾正确快速完成遗产税申报,并可降低短报遭补税处罚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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