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洪铭鸿指出,个人综所税免税额提高4千元至9.2万元,标准扣除额将调高4千元至12.4万元,薪资所得、身心障碍特别扣除额皆调高7千元至20.7万元,自2022年上路、2023年报税适用。

此外,2021年每人每年基本生活费将调高1万元至19.2万元,2022年报税适用。

至于房地合一实价课税2.0新制已于2021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且2016年1月1日后取得并于2021年7月1日后出售者,均适用新制课税规定。洪铭鸿表示,课税新制包括持有五年内出售适用35%以上重税、纳入预售屋、个人与营利事业之适用税率趋于一致及所交易股权或出资额之价值50%以上系由我国境内房地构成者视同出售房屋、土地交易所得课税。

在遗赠税方面,遗产税免税额由1200万元调整为1333万元,赠与税免税额也从每年220万元调整为244万元,自2022年上路。

另外,洪铭鸿指出,受控外国公司CFC制度有望日出,未来台商在境外公司保留的盈余,不论是个人或公司,在符合一定条件下,都将视为盈余分配,需在台湾缴纳所得税,使以往透过境外公司保留盈余达到税负递延的效果将不復存在,亦即境外公司之盈余将提早实现并需提前缴纳所得税。个人与企业均应儘速思考因应之道,包括集团司之投资架构调整与个人股东之股权结构调整,避免因CFC上路后造成重复课税情形。

KPMG安侯建业也表示,新版税捐稽徵法三读后上路,有三大重点,包括减轻租税负担如降低滞纳金、维护租税公平如提高重大逃漏税罚锾、错误税单的退税期限统一为十年。

税捐稽徵法修正案将滞纳金上限从15%改为10%、暂缓移送强制执行应缴纳税额比例由1/2降为1/3等,有效降低民眾逾期缴税负担。本次修正案将不正当逃漏税罚金从现行6万提高到1千万、情节重大最高可罚1亿,等于我国大幅提高「刑事罚」。

另税捐稽徵法第28条退税请求权时限,因纳税义务人错误致溢缴税款申请退税期间,由「5年」修正为「10年」;因政府机关错误者,由「无期限」修正为「15年」。因此个人、企业若发现类似溢缴税款状况,应提早提出退税申请,以免逾期而丧失退税权益

洪铭鸿也指出,公司投资架构新制有望出炉,如企业併购法修正草案已于通过行政院审查,目前尚由立法院审议中。但由于本次修正提案内容更是倾向促进企业併购能够更有效率的进行,备受各界关注。综观本次修法,内容包含放宽非对称式併购、明确化无形资产项目、提供新创公司个人股东股利所得缓课的租税优惠,并增进股东资讯请求权及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等。

而生技医药产业发展特例修正及产业创新条例修正,有望强化留才揽才,立法院于2021年12月21日三读通过「生技新药产业发展条例」修正草案,并将法案名称修正为「生技医药产业发展条例」。将原本租税优惠期限修正延长,同时增订五大利多,包括促进「制造」与研发并重、接轨国际医疗发展、促进投资生技产业、鼓励留才揽才、促进租税公平。

洪铭鸿也表示,经济部为持续协助产业掌握后疫情时代智慧转型趋势,推升新一波投资动能,并于短期内提升国家整体资安防护能力,爰修正展延智慧机械及第五代行动通讯系统投资抵减之适用年限,并纳入资通安全产品或服务之优惠项目。

另随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通过全球企业最低税负制,且预计将于2023年实施。而在2021年12月20日所发布全球最低税负制规范范本(Model Rules)中,已明确规范全球最低税负制适用门槛之判定原则及有效税率之计算规定,宜儘速评估因应方案以降低其衝击。

洪铭鸿指出,台韩所得税协定已于2021年11月17日完成异地签署,该协定提供合宜减免税措施,以消除重复课税,甚至减轻税负,并提供争议解决机制及其他税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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