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部务会报日前通过《平均地权条例》及《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修正案,将意图炒作预售屋,影响交易价格、垄断转售牟利等行为,违者处100万至500万元罚锾,若造成民眾恐慌和市场交易不安者,可处3年以下徒刑或併科100万元到5000万元罚锾。

外界对于首度以刑法来遏止炒作预售屋行为,相当关心,但内政部尚未说明何种行为将导致触法被关。

花敬群表示,大家非常关心平均地权条例修法后的刑责,基本上希望大家都遵守游戏规则,除非真的是非常恶质的联合购屋、炒作的具体行为,且充分影响到市场氛围,甚至造成社会恐慌,这个情况下才可能提出刑事告诉,送司法单位处理。

他强调,绝大多数市场上的投资人、消费者、业者都很守法,不必过于恐慌、担忧,终究台湾的房地产市场安定,是大家所期待的。对于违规炒房,还是要有具体事证,且经过买卖程序来塑造炒作的结果,原则上以行政裁罚为优先,除非扩大影响到社会安寧、市场交易安全,造成社会恐慌,才会动用到刑法。

修法愿意跟各界多沟通,如果大家还有疑虑可以做深度讨论。对于建商抱怨炒房都是针对建商而来,条文很清楚都是抑制炒作行为、阻断投资获利的管道,相信绝大多数的建商不会有这样的担忧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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