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林姓妇人2018年9月至2019年12月行驶高速公路之通行费430件未缴,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桃园分署获报,发现林姓妇人名下有车有房,却不愿缴纳,欠费高达1万3206元,11月查封其房屋,林发现随即缴清欠款。
桃园分署表示,林姓妇人在公有市场做生意,名下有2台车辆,还有位于桃园区的房屋,显有相当资力,却不愿缴纳通行费。为促使其缴纳,11月到林姓妇人房屋办理查封。租客发现后,通知身为房东的妇人,欠款随即缴清。
桃园分署表示,若民眾未按期缴纳,除了财产被强制执行外,尚须负担强制执行支出必要费用,请驾车行驶高速公路的用路人切勿心存侥幸,以免得不偿失。桃园分署将秉持一贯落实公权力之态度及依法执行之坚定立场,持续且积极督促义务人清缴欠款,以维护国家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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