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太平区3年前爆发郭姓女保母虐童,重摔1岁陈姓女童致瘫案,郭女在刑事部分,涉重伤害罪被判6年8月确定;女童家属提起附带民事求偿,台中地院以女童平均余命83.14年计算,共判郭女应赔2654万余元,全案可上诉。由于郭女的丈夫为警察,当时还引发直播主担心遭吃案,号召大批网友前往住处抗议,遭警方驱离并送办,造成16人遭到起诉。

领有托育人员证书的24岁郭女,收托1岁陈姓女童,2019年6月21日上午帮女童换尿布时,女童与儿子哭闹,她情绪失控抱起女童猛力摇晃,并抓女童重摔床垫,女童昏迷后送医,因颅内出血、脑部创伤,术后治疗仍瘫痪、无法吞咽,郭女辩称产后忧郁长期累积,请求从轻量刑,被依伤害致重伤罪判刑6年8月确定。

家属求偿3000万元,台中地院审酌医院病情评估,女童因脑伤致身体僵硬、肢体偏瘫、躯干控制不良,復原可能性极低,终身须在护理之家照顾,并依据内政部统计108年台中市简易生命表,以平均余命83.14年作为赔偿基准。

判决指出,女童出院后护理之家费用每日以1400元计算;20岁至65岁期间45年的丧失劳动能力损害,依2020年法定最低基本工资计算为684万余元;精神抚慰金为250万元,加上住院期间治疗及看护费用等,共判决郭女共应赔265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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