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执行分署查封李男名下土地。(桃园执行分署提供/蔡依珍桃园传真)
桃园执行分署查封李男名下土地。(桃园执行分署提供/蔡依珍桃园传真)

李姓男子欠缴1126笔ETC通行费、停车费和交通罚锾,累计达36万余元,却长期不缴,遭移送桃园执行分署后,李男还多次爽约,不愿提出清偿计画,却被查出名下有5笔土地,包括艺文园区的精华住宅用地,桃园分署将于下周二拍卖,彰显强力执行的决心。

李姓男子自2018年起,多次未缴纳ETC通行费与路边停车费等交通罚单,累计1126笔、36万余元,违规情节重大,经新北市政府交通局与交通事件裁决处移送桃园分署执行,但李男早脱产,薪资与存款都无法强制执行,桃园分署多次催缴后,查出他名下有5笔土地,全数查封。

桃园分署指出,李男名下5笔位于桃园区庄敬路二段住宅区内的土地,其中1笔土地是面临马路的水泥地停车场,价值不斐,土地虽为持分,但经鑑价后5笔土地价值高达250万元。

桃园分署表示,查封后李男曾表示愿意缴纳,请求暂缓执行,却多次爽约未按约定期日提出清偿计画,桃园分署为维护公权力,已定于明年1月4日「123联合法拍会」进行第一拍,如李男届时仍未清偿1千余笔路边停车费、ETC通行费与交通罚单,将以不动产拍卖所得清偿,以维护国家债权。

桃园分署呼吁欠缴路边停车费、ETC通行费与交通罚单的义务人,收到缴款通知后,应主动于缴款期限内自行缴纳,勿持有侥幸心理,否则将被移送强制执行扣存、扣薪、拍卖车辆或不动产,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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