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体育界捎来好消息!政府为了提升国内体育发展、引进民间资源、扩大体育投资、提升国际能见度、促进职业或业余运动发展等,修订了「运动产业发展条例」并且经立法院三读通过,提高企业赞助体育之租税优惠措施,可望为国家体育运动发展注入一股活力。
这次「运动产业发展条例」第26条之2的修订内容主要是就企业捐赠中央主管机关认可之职业或业余运动业,在申报所得税时,可以在捐赠金额新台币1,000万元的额度内,依该金额的150%,于当年度营利事业所得额扣减,也就是说如果企业捐助的金额是100万就可以扣减营利事业所得额150万,如果是捐赠1,000万就可以扣减营利事业所得额1,500万,另外企业如果是捐赠中央主管机关专案核准之重点职业或业余运动业时,企业扣减营利事业所得额就没有1,000万元的上限限制,亦即不管捐多少都能以捐助金额的150%于营利事业所得额中扣减,没有上限。
这一次运动产业发展条例的修订,政府祭出这样租税优惠的条件,希望挺国家体育运动发展的企业们可以一起来为体育发展贡献一份心力,当然一般民眾也可以很简单地透过买运彩来帮助国家体育运动发展,因为每买100元就有10元挹注国家运动发展基金,让政府培育优秀运动人才,「买运彩 助体育 增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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