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会三读通过「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通传会(NCC)掌理事项依据法案第三条,新增网际网路传播政策之订定、法令之订定、拟订、修正、废止及执行,以及网际网路内容分级制度。作家洛杉基质疑,已经有网路警察了,NCC要干的事,难道是网路「警总」的角色吗?并痛批蔡政府连脸皮都不要了。
NCC今天(29日)发布新闻稿指出,数通法草案参考欧盟数位服务法(DSA)草案等国际相关法制规范,以数位通讯传播中介服务提供者为规范对象,并以自律先行,强化规管对象之义务及资讯透明度,并加入他律、法律等公私协力概念与作为,以彰显多方参与的网际网路治理(Internet Governance)精神。
NCC表示,数通法草案主要涵盖中介服务提供者资讯揭露、提出透明度报告、通知及回应等相关义务。此外,为强化对使用者之保障,该草案要求线上平臺如移除使用者贴文,或对使用者处以停权等相关限制行为时,必须说明原因,并提供异议机制,以保障使用者权益。更重要的是,草案课予业者将资讯限制登载于共同资料库的资讯透明义务。另外,针对规模较大之线上平臺,该草案要求平臺必须每年进行风险评估管理,并接受外部独立稽核,以确保其服务不会受到恶意滥用,对社会造成危害。
NCC补充,为了有效促成自律机制之运作及落实,草案规划设立专责机构,以纳入多方利害关系人观点及参与,促进并协助业者落实自律机制,推广资讯素养教育,强化产业与政府机关、民间社会之沟通交流,共同打造一个自由、安全的网路环境。
对此,洛杉基表示,现在蔡政府准备授权让NCC可以将魔掌伸向网路传播。蔡政府似乎真的连脸皮都不要了,乾脆一撸到底。他指出,NCC政治立场鲜明,根本就是东厂,专为主政者服务,而不是为阅听大眾的最大利益服务。且NCC的主管有几个真的懂媒体、遑论懂网路?最近连公家机关的IP被盗用,都查不出个鸟来,还想管理所有的网路传播? 国内都查不出来,能查到国外?
洛杉基质疑,目前已经有网路警察了,NCC要做的难道是网路「警总」的角色吗?究竟谁是谁的上级,谁说了算? 由谁来负责抓捕违法者,最后由谁来执行终极判决?他更直言,一旦这个法案通过,台湾可以正式宣布,所谓的「宪法保障言论自由」,自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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