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传媒叶毓兰专栏】我一直关心执勤遭歹徒枪击成为植物人长达23年的警察吕进全、执行消防救灾勤务时车祸重伤的打火弟兄曾柏雄、赖统生,以及许许多多为国牺牲警消的后续伤病照顾。
我陈情反映这个问题,感谢陈景峻监委瞭解后立案,通过并于12月28日公布了监察院通调查报告,不但关怀了这些个别警消的处境,比起本该照顾他们的各级警消机关更加用心;也督促在通案、制度上,现行对于执勤伤病警消零散又不完整的照顾,凸显出警消机关没有站在遭逢意外、备受衝击的家属立场着想。照顾因公失能的警消不容打折扣!
这份监院调查报告,我注意到三件事,第一:监察院很认真地在110年10月27日,邀请因公伤病警消家属座谈,结果消防署竟然因此发现,遗漏办理可以申请的补助项目。
这表示补助名目眾多,连承办人员都搞不清楚、也不用心,那家属怎么可能搞得清楚?监察院也请消防署整理网页问答专区,明确列出所有的补助项目,这点我过去也屡屡要求,真的很希望这次不只消防署,警察、海巡等执法机关,都要落实做到。
第二:「警察人员执行勤务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照护办法」,母法是警察人员人事条例第35条之1,对执勤失能警消海巡人员的照顾,法律规定是「终身照护」,然而费用标准已经长达16年来均未调升,有关膳食费、交通费以及第二位以上的照顾服务员的补助,均付之阙如,不符合母法的要求。
第三:监院调查盘点了近5年有12名因公失能退休警察,却只有1名可以适用前面提到的照护办法,因为照护办法实在太严格了!比照公教人员保险失能标准认定,使得「因公」的因果关系、「失能」的程度都非常严苛。警消海巡已经为国家牺牲,为何政府要在这里东苛西扣,冷酷无情?
目前警消海巡对因公伤病的同仁,实务面上实在不够体恤,制度面上法定照顾标准又极其严苛,简直是一个冷血的政府。
我非常感谢监察院做出这份对警消权益有重大贡献的调查报告,看见了警消海巡的困境,非常仔细地在个案和制度都严格把关。遗憾的是,该份调查许多诉求,我其实之前都已经提过,但都未受到执政者的重视,不知这一次,政府能否真的听见警消的心声?
作者为立委、前警大教授
照片来源:作者脸书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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