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在最后一个上班日,经济部公布《耗水费徵收办法》草案,预定从明年7月开始徵收,凡9000度以上用水大户,在每年枯水期间(11月至隔年4月),每度加收3元,影响1700户工商业者。不过为免衝击过大,前3年将给予缓衝期,减半收取。

根据草案,耗水费仅在每年11月到隔年4月的枯水期收取。但经济部水利署强调,未来遇到丰水期缺水,仍可随时检讨,修改在这段时间内也能收取。

耗水费开徵门槛为月用9000度以上,使用自来水或地下水的用水户,每度收3元。但大户如有进行用水回收,达到该行业节水率标准,可享有优惠费率。每度就可能只要缴1或2元。

水利署预期有1700户需缴纳,涵盖电子业、钢铁业、造纸业、石化业、百货公司、大型旅馆等。每年可收取10亿元水费,用在节水政策补助、抗旱工作所需费用、必要的水资源管理上。

耗水费以年度计算,会于次年4月底前寄发用水量通知书,用6月30日前用水人会收到缴纳通知书,需于7月30日前缴毕,否则会加徵滞纳金。以明年开徵来说,后年4月时,用水户只会收到前一年11至12月用水量,首年只需缴2个月。

经济部同时给予3年减半收取缓衝期,也就是到2024年期间,每度仅收1.5元,之后恢復正常。

未来耗水费每5年需定期检讨一次,检视开徵门槛、徵收时间、优惠办法绩效,再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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