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与新加坡同性伴侣向台北市松山区户政事务所申请登记结婚遭拒后,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撤销户政事务所不准登记的原处分,准许2人结婚,户政事务所未上诉,全案定谳。

大法官对限制同性结婚作出违宪解释后,前年台湾修法承认同婚关系,但目前全球只有29个国家承认同性婚姻,台湾民眾与本国法未承认同性婚姻的伴侣,就无法在台同婚。

为了解决台湾民眾因性别关系,导致无法与外国同性伴侣缔结婚姻关系的困扰,司法院邀集各界代表、学者讨论,并参考英美等国法律,完成修法让台湾人民可与外国同性伴侣结婚,并获台湾法律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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