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疫情,很多人改用网购的方式购买食品,行政院消保处在去年9月至10月初,在网路购样25件市售果乾与果酱,委托财团法人台湾商品检验验证中心进行防腐剂及甜味剂检验,检验结果25件全部合格,但也发现有8件不合格,甚至还有2件标示「天然」的产品却产品为人工制品,涉嫌标示不实、夸张或易生误解标示,已移请地方政府卫生机关依法处理,最高可依食安法处400万元罚锾。
行政院消保处网购25件果乾与果酱进行品质检验及标示查核,品质检验部分25件样品之防腐剂及甜味剂均未检出,标示查核部分则有25件样品包装标示有8件不合格,其中营养标示合格有6件、有效日期未标示有2件、负责厂商名称及地址资讯标示不完整则有1件。
消保处指出,其中有2件宣称「天然」,但产品却为人工制作,不符合「天然」定义;消保处提及,未依规定标示者可依食安法处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并依同法第52条命其限期改正;标示不实、夸张或易生误解标示者则可处4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罚锾,并依同法第52条命其限期改正。
消保处简任消费者保护官王德明说,询问食药署指出,「天然」意谓未添加其他原料,但果酱制作过程中势必会添加如糖等其他材料,也有经过加工,因此不能宣称为「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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