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国家税务总局与自然资源部近期联合发布不动产登记资讯共享的通知,未来房产所有权变更时,房产变更登记部门会及时将权利人姓名与证件号码、不动产共有情况、单位代码、坐落、面积、交易价格、权利类型、登记类型、登记时间等资讯跟税务单位连线,做到单一窗口线上线下均可及时办理。

资诚PwC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两岸商务与税务服务会计师徐丞毅表示,此举虽简化不动产变更流程,但深层目的是作为未来推动房地产税改革时,能掌握全国各地不动产单位代码,进而完善目前税务机关城镇土地使用税与房产税的数据库。

徐丞毅进一步指出,房产税是「共同富裕」税务改革的重点。目前只有上海与重庆在2011年试点开徵房产税,但由于徵收范围太狭隘(例如上海本地户口只对第二套房徵收,而重庆则对独栋商品房与高檔住房徵税)、徵税税率过低(约0.4%~1.2%的交易价格),导致税源太少,既不足以抑制房价,也非税务稽查重点。然考量房地产是高所得族群的主要创造获利来源(出租或处分),因此先掌握即时不动产登记资讯,未来税务稽徵上将更为便利。

现行中国大陆税制下,个人购买与持有房地产的税费较低。以台商持有/处分上海房地产为例:若本身无上海户籍身分,取得房产需要按交易价格的70%缴纳0.6%或0.4%的房产税;交易价格1%到1.5%或3%的契税。若持有期间未出租,则不需缴纳任何房产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而长期持有唯一的普通住房处分时,还可以免缴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与印花税与土增税。

徐丞毅提醒,过去台商看好大陆不动产增值幅度大,基于财富配置会在中国大陆购买房产,且由于各省市地籍登记资料缺乏互通,因此有机会不需缴纳太多税负。

然而,近期中国大陆数位稽查能力日益增强,徐丞毅建议,台商在规划中国大陆不动产财富时应注意未来房地产税务法令改革趋势,预先思考未来处分时能否主张为唯一住宅或普通住房,享受当前免增值税与个人所得税优惠,以及未来财富传承计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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