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岁蔡姓盲女自2019年雇用36岁王姓男外送员当看护,将银行存折、印章、提款卡全交他保管,短短2个月后立遗嘱要遗赠他银行户头现金,并交给多个银行帐户资料。没想到,王男竟等不及,4个月内密集提领57次共715万余元,其中盗领655万余元。因他除夕未现身,蔡女愤而将他辞退,请友人代为提款才东窗事发。台中检方依诈欺、业务侵占等罪嫌起诉王男。
已婚王男担任外送员,因送餐认识双眼失明的41岁蔡女,因蔡女邀聘,自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25日期间担任她的看护,日薪为1千元,自2019年11月起调涨为2千元,蔡女并将中国信托商业银行的帐户存折、印章、提款卡及密码都交给王男保管,方便他提领生活费及薪资。
蔡女知王男已婚,两人略生情愫与暧昧,因感念他的照护,自2019年11月9日签立遗嘱要将中国信托及玉山银行帐户内的现金遗赠给王男,并陆续将中华邮政及台湾银行帐户的存折、印章、提款卡及密码等都交王男保管。
王男利用蔡女眼盲及对他的信任,自2019年9月28日至2020年1月23日短短的4个月内,共在中国信托、邮局及台湾银行等3个银行帐户密集提领57次,每次2万元至20万元不等,全部共提领715万余元,扣除看护费等支出约60万元,共盗领655万余元,帐户款项几乎见底。
王男到案否认侵占,辩称他提领的款项都是应蔡女指示,他提领后都放在她房间,供她自行取用,提领那么多钱是蔡女要他买车方便载她,但后来没买,隔天钱就不见了;至于领台湾银行户头的钱,是蔡女要送他的,要他转进自己的帐户,他并未侵占。
王男在蔡女提告后,提出电话录音证明蔡女同意赠与台银帐户内款项,他在录音中多次以:「当初的钱都是妳说是妳要给我的,我才转的,那妳现在跟我说,我自己去转妳的钱,当初妳还叫我快一点转」、「当初是妳叫我用的」、「妳是骗我说,要给我钱这样?然后我转完钱,再来告我」等语,蔡女也提及:「对,都是骗你的好不好,我就是放屁」。
检察官认定,蔡女签立遗嘱及交付帐户存折资料等行为,仅能证明她极度信任王男,死后却也遗赠财产,但难以推断她在生前即有将帐户现金赠与王男的意思。
至于电话录音部分,检察官认定,蔡女在通话过程中多次表达身体不适,不愿再对话,「都是骗你的」等语是急欲结束通话情绪的表达,但对王男多次诱导询问,均未明确表示确有赠与及同意转帐台银帐户款项之意。且检方侦办期间,蔡女即因病情恶化陷入昏迷,无法出庭陈述及与王男对质。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