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之星」模型。(廖志晃摄)
「天空之星」模型。(廖志晃摄)

南投县政府斥资5.1亿元,在名间乡打造「天空之星」新景点,遭质疑是他的桩脚捐地,土地变更为旅游服务专区后将大幅增值,恐怕涉及利益输送;林明溱则直斥那是无稽之谈,土地变更后,地主依规定就要回馈30%土地,做为公共设施用地。

天空之星27日动土,预计2024年完工。不过,却有民眾爆料指称,现址部分土地由林明溱的桩脚捐赠给县府,未来开发完成后,天空之星可能交由特定人士经营,而且,周边土地因变更为旅游服务专区而增值,还可以兴建卖店、旅馆,恐有图利之虞。

林明溱则表示,地主不是他的桩脚,外界的传闻也是无稽之谈,因为,原本的都市计画露营区用地,变更为旅游服务专区,依规定地主就必须回馈30%的土地,做为公共设施用地;也因为地主回馈土地给县府,才能规画天空之星。

林明溱指出,任何重大建设都会有反对的声音,总是会有人疑东疑西,那是因为不懂法令,而且心怀嫉妒,所以不必理会;此外,天空之星是会赚钱的事业,因此,兴建完成后,县府将会自行经营管理。

县府观光处表示,天空之星用地土地分区使变更,经过县府及内政部都市计画委员会审议歷经3年才完成,都是依法办理;由于基地面积0.53公顷,低于2公顷的开发面积,因此不必进行环境影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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