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记者网案件通报,国家新闻出版署1月23日发出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裁罚中国工业报社人民币3万元(约新台币13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中国工业报社以提供新闻宣传服务、软文宣传(指新闻业务配合)、专题版面等形式与3家地方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签订合作合约、广告合约,藉此提供有偿新闻和以新闻形式刊登广告。以上事实经过查核,有询问笔录、合作协议和发稿统计、对应样本报导等证据佐证。

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到,国家新闻出版署在2021年12月20日已经先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国工业报社在规定时限内未提出陈述和申辩,依据「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给予中国工业报社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据官网简介,中国工业报社由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主管,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主办,是中国工业与讯息主流媒体。

中国工业报社融媒体旗下有:中国工业报、中国机械杂志和班组天地杂志、中国工业新闻网;同时为学习强国、微信(zggybs)、微博、头条、快手、抖音、西瓜视频等第3方新闻聚合平台。(编辑:李雅雯/陈沛冰/杨升儒)11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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