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发生溺水悲剧,消防局指出,花莲县瑞穗乡广东路二街,今(1日)傍晚5时28分,有人报案,一名3岁男童在路边玩耍掉到水沟里面,将他拖离水沟时,已呈现OHCA(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状态,经紧急施作CPR,再转送花莲慈济医院救治,尚未脱离险境。
警方初步调查,傍晚时,凤林警分局富源派出所接到119转报110在瑞穗乡富源村有幼童溺水案件,立即派遣员警到场处理,经查该男幼童年约3岁,住桃园,一家人春节假期回富源老家过年,下午家人发现孩子不知去向,立即四处寻找,最后在住家前水沟下游约800公尺处,家人赶紧向警方报案并协助急救。
警方说,发现幼童时,整个人卡在水沟内,已失去呼吸心跳,立刻将幼童救出,并由119救护人员为该童作CPR急救同时送凤荣医院后再转送花莲慈济医院救治,目前尚未脱离险境。
凤林分局获报后立即指派侦查队鑑识小组到场勘验,发现该条水沟宽约80公分、水深约30公分高,且水流湍急,初步研判幼童不明原因于宅前水沟不慎落水后遭水流冲至下游约800公尺处,详细发生原因尚待调查厘清。
凤林警分局分局长简龙宏,呼吁家中有6岁以下幼童的家长,让儿童独处致使发生危险,可能会涉犯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51条规定,为人父母绝对要特别注意,以免发生憾事。针对这起幼童溺水意外,警方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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