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一名高中男老师,要求学校晚会表演,穿着运动内衣的女学生露肩与他合照,还宣称要传给妻子看,且带其余学生参加大学招生说明会时,拿着大学摊位赠送的纪念品,问女学生像不像情趣用品,会不会使用,遭2名女学生申诉性骚扰后被学校记过并接受心理谘商、上性别平课,男老师他不服向法院提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处分,最高行政法院判他败诉定谳。
根据判决书记载,男老师在107年5月某日见A女学生在校内晚会有上臺表演,穿着1件运动内衣配1件牛仔外套,表演完后A女与同学在后台吹冷气,男老师说要与A女合照,当场要求女学生将外套脱下一边露肩合照,还说要传给老婆看,让A女觉得有点噁心,质疑为什么老师这么要求。
过了1个礼拜后,老师上课时,还向A女A女的说:「很可惜,那时跟你合照没有把你拍得很美」,这样让女学生更觉得噁心且不舒服。
该名男老师又在107年4月16日带学生到到臺北科技大学参加繁星说明会, 现场有学校摊位发送造型笔,该名老师大声比喻成女性情趣用品,还亏学生问B女是否为带队老师,并询问B女如何使用,B女当下不好意思的离开,出了会场,还一直问B女等人像不像情趣用品,让B女等人感到不舒服。
2名女学生事后向校方申诉,学校组成性平会调查后,认定男老师的行为和言论成立性骚扰而决议记过一次,并要求由男老师在一个月内寻求专业心理谘商师协助,接受8小时性平教育课程,教师成绩考核委员会也核准。
男老师认为处分不公,不服向法院提行政诉讼,要求学校赔偿50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学校调查无误,还痛批男老师言行失当、态度轻挑,难为学生表率,且认定男老师事后坚决不道歉,欠缺自省能力,校方处分没有违反比例原则,一审判男老师败诉,男老师不服,上诉后仍被最高行政法院驳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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