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龙潭警分局2名员警,去年巡逻时见范姓男子在庙前烧树叶,上前劝导关心,正要离开时范男却突然倒地不起,经报案送医后仍不治,家属控诉警方未CPR急救涉嫌过失致死,桃检认为,员警不具医疗专业,且积极联络呼救已尽义务,予以不起诉处分。

龙潭警分局中兴派出所陈姓及罗姓2名警员,去年1月14日傍晚5点半巡逻时,发现龙潭区健行路一处土地公庙前浓烟密布,趋前见68岁范姓男子正在焚烧树叶,前往劝导,范表示正在扑灭,2人便决定离开,岂料范男突然倒下失去意识,2警立即联繫救护车到场,但范男送医急救5天后仍不治,诊断死因为瀰漫性脑干出血,家属质疑2人未在第一时间给予CPR急救,怒告2警涉嫌过失致死罪。

2警挨告后都喊冤,陈姓员警说,离去前范男曾情绪激动上前追问,但经解释只是单纯关心,范便挥手说没事,却突然就倒地不起,强调警察执勤任务不包含急救,也担心CPR操作不当会造成反效果,只能赶快帮忙叫救护车。

罗姓员警则称,范男倒地后马上以车用无线电请求协助,会比一般打电话叫救护车更快,且土地公庙地处偏僻,自己担心救护车找不到路,还到小路外等待引导,由陈警看着患者。

检方勘验现场监视器和密录器等事证,2警发现范男倒下,立即以无线电求助,虽然未施行CPR急救,但考量2人是派出所警员、非医疗专业人员,事发时也积极求助,已尽注意义务、难认有过失责任,侦结予以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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