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化车」近年来成为警调办案利器,台湾高检署基于检察机关拘提人犯、执行发监、侦办共谍案等机敏案件需要,已研究评估将「M化车」导入检察机关的可能性,目前已经着手选派检察事务官进行「M化车」培训,未来计画建立检察机关「M化车」侦搜侦查团队,高检署表示,将视检察机关个案量能需求,不排除编列预算採购「M化车」。
依据高检署「检察机关导入M化侦查网路行动电话定位系统之介绍与评估」指出,因科技进步,致查缉犯罪难度增加,「M化车」侦查网路行动电话定位系统,为近年经常运用之科技侦查手段。目前包括调查局、警政署、海巡署、北市及桃市警察局等5个单位拥有「M化车」。
高检署认为,以现今社会型态,行动电话几乎已成生活所必需,且通讯方式亦为手机通讯软体,已与过去语音通话明显不同,目前检察机关并无自己的M化侦搜设备或团队,侦办案件中如需要进行即时目标之手机定位,若无司法警察机关协助,无法进行自主侦查,对于需争取时效、机敏案件等紧急重大案件,可能因无法掌握侦查资源而错失即时侦查契机。
而且检察机关若拥有自己的M化侦搜设备,亦可避免侦查资料外泄,强化侦查保密性,加上司法警察单位长期希望研议修正《调度司法警察条例》,将「检察官因办理侦查执行事件,有指挥司法警察官、命令司法警察之权」限缩于侦查范围内,不包括执行案件,因此为了日后检察官拘提人犯、发监执行的需要,「M化车」有其必要性。
高检署目前就人员请增、培训及经费等方面, 研拟三阶段规划,近期规划:是选派具有相关专业检察事务官至司法警察机关见习,了解M化侦搜相关设备功能原理及操作,请增额外专业人力并完成团队人员培训,建立检察机关M化侦搜侦查团队。中期规划:与司法警察机关合作,借用设备,熟悉设备使用。长期规划:视实际运用情形,逐年编列相关维运及扩充调整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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