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政府开放福岛食品输入,食药署今预告调整日本食品输入管制措施,除特定食品依旧无法进口外,福岛、茨城、枥木、群马、千叶等县之产品将有条件开放引进,将来仅需检附辐射检测证明以及产地证明即可报关输入国内。草案从今起预告修正,预计10天后搜集各界意见后正式上路实施。
食药署表示,依旧停止输入查验的品项包含日本国内限制流通的产品,以及福岛、茨城、枥木、群马、千叶生产的野生鸟兽肉、菇类、漉油菜。至于其他品项则有条件开放。
食药署指出,部分产地之产品需检附辐射检测证明以及产地证明,包含福岛、茨城、枥木、群马、千叶五重点县之开放品项产品,以及宫城、岩手、山梨、静冈生产制造之菇类;宫城、岩手生产制造之水产品;静冈生产制造之茶类;宫城、埼玉、东京生产制造之乳制品、婴幼儿食品。
食药署长吴秀梅表示,自民国100年3月15日起到110年12月31日止,10多年来针对日本输臺食品检测18万余件,辐射值检测结果均符合日本标准及我国标准,其中微量检出236件,包括有217件(91.9%)都是在105年底前检出,近5年检出批数则已大幅降低。
吴秀梅强调,目前所有来自日本的产品都要产地证明,未来也是如此,而福岛5县的进口食品会採百分之百逐批检验,过去9大类必须逐批查验的食品,查验频率也会维持。
她指出,我国秉持科学实证、保障国人健康及食品安全与安心原则,持续要求所有从日本输入的食品都要检附产地证明,边境辐射检测量能充足,且严格实施输入食品边境查验与辐射检测机制,积极建立完整的食安管理,并进行风险管理与沟通,以维护民眾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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