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旅行社担任视觉设计师、月薪7万1500元的庄女,2020年3月因连续3天旷职被公司终止契约,她辩称因职业灾害无法上班,提告请求确认雇佣关系要求復职,但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判决,认定庄女非急病或临时重大事故不能请假,旷职3天公司可终止雇佣,判她败诉。可上诉。
庄女提告表示,她从2019年4月15日起任职于旅行社的视觉设计师,月薪7万1500元,同年11月起因公司指派工作时程不合理,使她过度加班致送医急诊有焦虑、合併失眠症等状况,医师建议她休养1个月避开工作暴露。
庄女说,公司在2020年4月1日以她于109年3月27日、3月30日、3月31日连续3日旷职,依劳动基准法规定终止契约,她因职业灾害无法上班,公司解雇不合法,请求确认雇佣关系。
一审及二审都认为,庄女所罹疾病既非属急病或临时重大事故,致无法事先请假,并其连续缺勤3日之期间,亦无不能委托同事、家属、亲友代办请假手续,或以通讯软体等方式报告单位主管请假,公司以无正当理由继续旷工3日为由终止劳动契约属合法,判她败诉。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