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烟火哥」的邱姓男子,4年前与蓝姓女子有车祸纠纷,他制作蓝女确诊的假讯息传单发放,也朝蓝女泼粪、在公路驾车针对蓝女乘坐的车子逼车,台北地方法院判刑10月,可易科罚金30万元。他另在去年11月到蓝女住家点燃爆竹,法官依社维法判罚6000元。
邱男在2018年与蓝女有车祸纠纷,但因为赔偿问题双方闹翻,他心生不满,多次在蓝女居住社区附近施放烟火泄愤,被民眾戏称为「烟火哥」,检方依公共危险、恐吓等罪起诉,法院将他判刑。
去年疫情警戒的时期,邱男开车在新店区中兴路沿途发放假讯息传单,传单指称,蓝女是自费快筛阳性确诊,她是公务员又不顾他人死活前往新店,「我相信新店会变成第二个万华」,他还不断骚扰蓝女。
刑事部分,台北地院将邱依散播有关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不实讯息罪、强暴侮辱罪,强制罪论罪,各判刑4月,都可易科罚金,合併执行10月。
北院将邱判刑后,他又在去年11月25日下午2点多,到蓝女的住处附近,将爆竹放置于该处并点燃引线后离去,点燃爆竹造成巨大声响,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生活安寧,台北地院依违反社维法之放置有杀伤力的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体或财物之虞,处罚6000元。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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