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15日报导,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14日通告,对正在申请的「冰墩墩」「谷爱凌」等429件商标予以驳回;对已经注册的「雪墩墩」「谷爱凌」等43件商标宣告无效。近年来,大陆多次对正处于申请中的恶意抢注商标予以驳回。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包括部分已获注册的商标,也被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大陆律师指出,此类「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的情形,在商标行政中「并不常见」。而此次已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彰显大陆官方对恶意将公眾人物抢注为商标的零容忍态度。

澎湃新闻报导,截至2022年2月8日,中国商标局官网共有29件「谷爱凌」商标申请。其中11件「谷爱凌」商标此前已获得注册。

在2019年6月7日大量报导谷爱凌入籍中国、有望挑战冬奥金牌几日之后,陆续有人申请「谷爱凌」商标。其中「张帅」于2019年6月10日在13个商品和服务类别上申请了「谷爱凌」商标,随后11个「谷爱凌」商标获得注册。

对此,多名智慧财产权专家认为,这是一种明显恶意的商标抢注行为。江苏简文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智庆分析,若这11件「谷爱凌」商标推向市场,将会造成很不良的社会影响。因为消费者很可能误认,出于对谷爱凌的热爱、认可,而误购「谷爱凌」牌商品或服务,实际上该商品或服务根本与谷爱凌无关,也没有得到其本人授权。

赵智庆表示,根据大陆《商标法》,已注册商标「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眾对商品的品质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或是以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商标局可以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也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月14日,大陆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依法打击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注册的通告》,对张帅已注册的11个「谷爱凌」商标宣告「无效」。

国知局表示,将不断强化对包括冬奥吉祥物、运动选手姓名在内的奥运热词进行严格保护,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抢注商标、图谋不当利益的申请人、及其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依法严肃处理。此次包括「谷爱凌」在内的43件已注册商标,知识产权局仍「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

赵智庆介绍,大陆《商标法》规定,「商标局可以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法律逻辑为授权予该项权利的行政机关,同样有权力剥夺该项权利。」实际上,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如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绝对理由」,有两种途径可宣告无效:一是由知识产权局主动宣告,二是由其他单位或个人申请该商标无效。

大陆《商标法》也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是不予商标注册的「相对理由」。「在先权利」包括姓名权。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因此,谷爱凌或其他奥运选手本人也可以依据「相对理由」,以姓名权为在先权利为由请求宣告无效。

赵智庆指出,无论是谷爱凌本人或是社会公眾,以「绝对理由」或是「相对理由」对于恶意商标注册行为予以无效宣告,均要经过较复杂的法律程序。不仅耗时长,申请人也增加了委托专业代理机构或律师费用。实际上,权利人提出商标无效的难度,远远超过抢注的难度和成本,并导致大量的恶意抢注行为的存在。

赵智庆强调,公权力不能随意使用,当商标抢注行为同时损害公眾利益和个人利益,并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时,公权力主动介入,不但是解决问题的最佳策略,最大限度缩减将负面影响到最小,同时也显示对该类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对打击商标抢注具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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