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日有大陆网友在朋友圈发布消息称,2022年3月1日起,微信与支付宝的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性收款,一旦数额较大还须按4.5%补税,并有滞纳金与罚款,同时会追查近4年数据等,从月底以后公司个人微信和支付宝不再收款。对此消息,微信和支付宝两方面都回应此为谣言。

根据《北京商报》报导,其中微信补充指出,根据财付通公司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对新规的理解,3月1号之后,个人收款二维码仍可继续使用,其中部分具备明显经营行为的用户需按照规定升级为经营收款码,明显经营行为的标准监管部门将会在近期公布,且平台会在用户升级前会保留一段时间作为过渡期。如符合升级标准,微信收款助手将下发消息通知,未收到通知的用户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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