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黄姓男子日前与友人前往KTV饮酒同乐后,发先小花(化名)喝酒醉意识不清,便提议送她回家,未料却将人载往摩铁,发现无空房后直接将小花载回自己家中,见女方处于无发抗拒之状态,趁机性侵得逞,事后还与友人说「全程死掉状态」,小花睡醒后提告,法院依趁机性侵罪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可上诉。
据判决书指出,去年4月黄男和小花与友人在凌晨2时30分KTV狂欢结束后,准备返家,看见小花喝得烂醉,黄男变主动提议自己可以送她回家,于是搀扶小花上计程车,未料黄男并不是告诉司机小花家的地址,而是将人载到附近的摩铁,但摩铁客满没有空房,黄又折回计程车上,将人带回自己的住处。
黄男表示,一开始自己只是想要让小花休息,所以将房间借她睡,但在清晨5点左右,发现小花酒醉意识不清,处于无法抗拒之状态,睡姿性感,因此起了色心,不故多年的情谊,将小花性侵得逞,事后还对其他友人说「自己像是在跟死人发生性关系」、「她全程都是死掉状态」。
小花清醒后,发现黄男赤裸地躺在她身旁,自己又完全失忆,询问黄男后,黄坦承发生性关系,小花气到去医院开立性侵害事件验伤诊断书,崩溃提告。士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黄男利用小花喝醉无法抗拒之时,发生性关系,已触犯《刑法第225条》,又在黄的手机中发现小花喝醉躺在马路边的照片,及友人提供「她全程都是死掉状态」之聊天纪录,判定黄男为趁机性交罪,但考量他无前科纪录,且已与小花达成和解,故轻判2年有期徒刑,并缓刑5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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