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全国两会即将召开,据香港《星岛日报》报导,大陆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建议适时取消寻衅滋事罪,获得许多网友支持,被讚为「良心提案」。部分网友认为「寻衅滋事是个筐,甚么都能往里装」,「专为弱势群体准备的口袋罪」。

根据大陆《刑法》,寻衅滋事罪的行为特徵包括:随意殴打他人、辱骂他人、任意损毁或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行为。犯罪者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朱征夫表示,明确性是刑法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但寻衅滋事罪中的「随意」、「任意」、「情节严重」、「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等表述过于模糊。这不仅影响人民群眾对于权利义务的合理预期,也导致执法机关选择性执法,最终损害人民群眾的合法利益,减损人民群眾对于法律的敬重和信仰。

朱征夫认为,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侮辱罪、抢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眾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等多个刑法法条存在竞合,「有重复立法之嫌」。因此,他建议适时取消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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