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当时的桃园县政府为打击犯罪,提升治安维护能力,成立「天罗地网」专案计画建置无线宽频录影监视系统,在中坜市等40处重要路口设置监控系统,时任中坜市长叶步梁被起诉贪污,一审重判8年6月,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逆转改判无罪。全案可上诉。

更一审指出,叶步梁坚词否认犯行,且卷存证人之指陈情节或有前后不一、矛盾之重大瑕疵,彼此所证情节亦容有歧异之处,难以採为叶步梁不利之认定,改判无罪。

桃园县当年在桃园市及中坜市境内40处重要路口设置录影机,以即时影像监控传输网路,结合无线微波系统,并应用无线宽频及数位远端监视系统,中坜市公所为动用预算内之经费或向桃园县政府申请补助,办理监视器工程,期使与天罗地网监视系统结合连线。

检方起诉指控,叶步梁在2002年3月11日核定,以「其他公共工程设备及投资公共建设及设施费」其中2900万元之预算,办理设置中坜市邻里弱电监控系统,不料,但公所工务课官员却收取厂商贿款,协助厂商顺利得标。

桃园地方法院一审认定叶步梁共同犯罪,依对于主管之事务,明知违背法律,直接图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获得利益,判处有期徒刑8年6月,但高院更一审改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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