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光电板的回收,已与环保署建立模组回收与利用机制,已成立模组回收基金,规范设置者预缴模组回收费用(1000元/瓩),且每片模组都有编号及列管,当光电业者或案场所有权人需要排除废弃模组时,可拨打环保署模组回收谘询专线(03-582-0009),即有专人协助清运。此外也透过持续开发再利用技术,将模组破碎分离之玻璃、金属、塑胶等,以高值化处理技术提高回收率及其效益。

目前环保署已有核可多家拆卸清除案场废弃太阳光电板,以及拆卸材料回收再利用业者,可上环保署「许可核发证照查询」网站,于废弃物代码(细码)中输入废太阳光电板之「一般事业废弃物」代码D-2528查询。经济部进一步说明,电力为民生不可或缺要素,再加上国际大厂对供应链的减碳要求,绿电已成为产业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来源。为持续发展绿电,光电案场在20年趸购期满后仍可继续发电不需拆除,若须拆除亦有相关回收与利用机制。此外,更鼓励于原址重建发电设备,更换效率更高之模组,让绿电永续发展,达成净零碳排之目标。

经济部最后表示,根据外界所提之议题及建议,将会滚动修正持续精进,于发展绿能同时兼顾环境永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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