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会指出,优世德有限公司从事多层次传销,招募限制行为能力人为传销商,未事先取得其法定代理人之书面允许,并附于参加契约,违反多层次传销管理法第16条第2项规定,处新台币10万元罚锾。

公平会表示,优世德有限公司系于2021年3月5日向该会报备实施多层次传销,销售食品及美容保养品等商品。公平会2021年8月20日派员赴优世德有限公司主要营业所进行业务检查,查悉该公司于2021年3月至7月间招募5位限制行为能力人为传销商,其参加契约未附有法定代理人同意书,已违反多层次传销管理法第16条第2项规定。

公平会再次提醒,传销组织进入门槛低,又具有工时自由、高额奖金等诱因,未满20岁之限制行为能力人可能因缺乏社会歷练,容易于思虑不周的情形下衝动加入传销组织,为保护限制行为能力人传销商之权益,传销事业应事先取得其法定代理人书面同意,避免违反多层次传销管理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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