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国企以港商名义来台设立办事处,未经主管机管许可,自2013年起高薪挖角IC设计人才,违法从事研发、测试业务,士林地检署指挥调查局,搜索中星微、芯原、硅谷公司,带回张姓、詹姓、何姓、滕姓等4人,讯后将依违反《臺湾地区及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侦办。
侨外资港商中星微等3间公司来台设立办事处,依法向经济部申请的营业范围,仅能从事行政、筹备业务,不能有研发、测试等工作,台籍张姓负责人等4人,以年薪数百万高薪挖角台湾高科技人才从事研发、测试,已违反许可范围。
士林地检署国安专组主任检察官陈彦章统筹,检察官许恭仁、刘建志、黄睦涵指挥桃园市调查处、台北市调查处依违反该法第40条、第93条非经主管机关许可,在台从事业务活动罪嫌侦办,共带回4名被告、7名证人,目前还在调查处侦讯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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