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全国「两会」期间,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问题再次引发关注。由于目前非本地户籍劳动者,如果没有交够15年社保就无法在工作地享受退休待遇。虽可选择办理社保异地转移接续,但仅有养老保险的个人缴纳可转向户口所在地。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司马红建议,将社保的社会统筹部分金额与缴纳地解绑,企业与个人缴纳费用,均纳入社保权益转移接续范围,实现「钱随人走」以支持更多灵活就业群体纳入高保障的社保体系内。
如果一旦通过,这就意味如在北上广深工作的就业群体要返回家乡,在工作地缴纳的社保,不论是企业部分还是个人部分,都可以在户籍地转移接续。
以目前规定来看,大陆灵活就业者参保医疗、养老保险遵循自愿自主原则,参保意愿低的主要原因包含影响现金收入、户籍限制、缴费年限长。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为例,灵活就业群体需缴纳20%的费用,其中12%进入统筹帐户,8%进入个人帐户。但在返乡时,仅能带走8%个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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