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今年1月19日通过镜电视新闻台申设案,引发人事安排与费用相关争议。《镜周刊》社长裴伟遭黑函指控,辞去《镜电视》董事长后,仍每月支领150万元「顾问费」,然NCC并未将此列入调查,仍同意该台申设。对此,裴伟回应,他发现后已向《镜电视》反映,并将辞职后额外支付的费用全数退还。

根据《新新闻》今日(10)报导指出,《镜电视》共向NCC递交两次营运计画书,第一次送件时间是2019年12月,当时《镜电视》将《镜周刊》定位为关系企业,但遭NCC外部审议委员会否决,因委员对《镜周刊》的狗仔文化存有疑虑;第二次送件时间是2021年5月4日,《镜电视》则承诺与《镜周刊》完全切割。

在《镜电视》筹设期间,与裴伟担任董事长之「停云管理顾问公司」签订顾问契约,每月支付裴伟150万元顾问费。但在裴伟去年5月辞去董事长后,每月却仍支领顾问费150万元,支付期间自2020年11月至2021年11月,共计支付了1800万元。

对此,裴伟回应,每月150万元顾问费,包括他个人薪资与多位协助筹设的外部顾问费;截至2021年5月其董事长任内,《镜电视》共支付停云管理顾问公司1340万元。裴伟澄清,他辞去董事长后,公司未再支付此费用,但在陈建平上任《镜电视》董事长后,公司仍持续支付他此费用,但他发现后已向《镜电视》反映,并将5月辞职后多支付的费用全数退还。

事实上《镜电视》1月份取得执照后,就爆出「内斗」消息。其董事会原董事长为前大眾银行董事长陈建平,董事为纸风车李永丰与导演杨雅喆、智邦科技前执行长黄安捷及一位劳工董事卢宥伶。但镜电视在3月4日突以新闻稿说明更换董座和总经理,新任董事长改为李永丰,原董事长陈建平因各项事业公务繁忙,卸下董事长一职;总经理一职由现任民视副总经理蔡沧波接任。但有传言指陈建平之所以去职是因遭内部员工指「干预新闻」,但陈建平否认干预新闻;另部分媒体解读人事更动与绿营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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