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大利蓝姓富商与詹姓空姐争女案,富商委托律师跨海提告,指控空姐违反法院保护令,谎称女儿护照遗失,申请补发后强行把女儿带回台湾,涉嫌违反保护令、准略诱罪。台北地检署原不起诉空姐,经高检署再议发回,北检二度不起诉,高检署再度发回,11日北检为此传唤空姐开侦查庭续查,以厘清其中疑点。
富商是在2007年来台洽公时与空姐交往,两人2014年生下一女,2017年底富商将女儿带回义大利,但空姐不满男方佯称带孩子回义大利过圣诞节,却不遵守约定将女儿带回台湾,2019年赴义大利探视女儿,因富商不肯交出女儿护照,空姐于是以护照遗失理由向外馆申请补发,径自带女儿回台。
为了抢回女儿,富商跨海指控空姐谎称护照遗失拐走女儿,涉嫌准略诱罪及违反保护令。先前检察官认为,当时法院裁定遭女方抗告发回尚未确定,空姐没有违反保护令犯意,且当时双方都拥有亲权,空姐帮女儿小孩补办护照回台,富商仍与空姐保持联繫,因此空姐没有剥夺对男方行使亲权,因此不起诉詹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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