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丰原柔道男童去年6月遭未具教练证的教练摔伤不治,监察院17日纠正市府与教育部体育署有违失。教育局指出,市府已全面检讨,虽该意外非场地所致,但已加装监视器并加强场地管理,同时配合中央法规要求教学人员持有合格教练证,让辅导机制再强化,维护民眾权益。

教育局表示,事件发生当下予以关心协助外,市长卢秀燕、教育局长杨振升亦前往探视。经查针对事发场馆,代管学校每年均针对场地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且该场馆当时设立的用途为多元使用,除提供代管学校师生使用外,也开放各体育团体借用,因此非专设提供柔道使用。有鑑于各体育活动所需设施设备及安全维护作为略有不同,教育局于借用契约即明订要求借用单位应採取相关体育活动的必要措施,以保障体育活动者安全。

另有关监察委员提及该场地未设有监视器,教育局经内部检讨,现已增设监视器。此次事件发生虽非场地设施问题所致,教育局也已要求借用单位于借用时必须提出活动课程计划、授课人员合格证照、明订紧急救护机制及参与人员保险等等,善尽安全维护责任,并非完全没有检讨。

教育局说明,针对无照教练部分,事件发生后,体育署已在去年发布「技击运动训练馆设置及辅导要点」,要求于技击运动训练馆担任指导工作的教练,应具备特定体育团体或全国性单项运动协(总)会核发的合格有效教练证;学校体育班及运动代表队部分,教育局也已要求各校应聘请具有专长的教练或教师担任训练工作,至于社团活动指导教师则应优先遴聘校内教师担任,或外聘符合一定资格的师资。

至于证照管理部分,运动局指出,将配合及依据中央《国民体育法》第31条暨《特定体育团体建立运动教练资格检定及管理办法》规定,依据中央所定运动教练的资格检定、授证、管理规定来办理,而运动局自2019年起,为维护各项活动参与者权益,保护运动选手安全,每年均定期或不定期正式函文相关单位维护各项体育活动参加者及选手健康,妥善执行安全维护措施并办理人员保险,且教学人员应持有合格教练证,未来也将积极落实。

运动局也说,运动局已加强安全宣导工作,去年5月7日已召开技击类运动竞赛、活动及训练安全研讨会议,邀集台中市各技击类单项运动委员会出席,去年5月20日也函文请各技击类委员会于办理赛事、活动或训练课程时,教学人员应持有合格教练证,妥善执行安全维护措施并办理人员保险;运动教练证制度请依循教育部体育署颁定的国民体育法、特定体育团体建立运动教练资格检定及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

此外,运动局配合教育部体育署订定《技击运动训练馆设置要点》,已于去年8月28日及12 月11日办理2场次的「110年台中市技击运动教练增能研习」,邀集技击运动教练及相关从业人员参加,未来将持续办理相关活动。今年3月14日也发函重申合格有效教练证的核发单位,并辅导各技击类运动场馆依规填报技击运动训练馆设置申请表,强化辅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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