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动部近日公布的「工作场所就业平等概况调查」,无论男性或女性受雇者,皆有超过7成5的劳工认为应放宽以「日」或「小时」弹性使用育婴留职停薪,主因为「可更弹性运用以照顾子女」。
与此同时,劳动部的「雇用管理就业平等概况调查」发现也有47.1%的事业单位同意放宽法令让劳工以「日」或「小时」让劳工弹性运用育婴留职停薪。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司长黄维琛表示,如以民间团体倡议把最长2年的育婴留职停薪改成按「日」或「小时」,并且在儿童满8岁前可以运用,意谓生育孩子后平均每年多出91天的时间休假,且特定情况下雇主不得拒绝、并且可以临时申请,事业单位如要调度人力势必会遇到困难。
黄维琛说,去年曾经邀集劳方、资方及学者讨论此事,其中有资方反应如果是如工厂等三班轮的行业,一旦新增时间零碎化亲职假,资方恐怕难以在短时间内找到替代人力。
民间团体倡议在性别工作平等法中新增「亲职假」,并用就业保险给付6成月投保薪资津贴,劳动部推估,新增亲职假会增加劳工申请意愿,若以2020年劳保局统计推测,实施亲职假津贴后,光是育婴留职停薪津贴及亲职假津贴支出全年支出会上看280亿,就业保险费率恐怕要再调整。
「不否认亲职假可能会对无法工作生活平衡的劳工有激励生育的效果」,中正大学法律学系教授郑津津认为,但对雇主而言,现行育婴留职停薪因为期间较长,雇主比较好运用「定期契约」聘雇职务代理人,但若为按日或小时的亲职假,雇主可能难找到人替代、人力会面临吃紧,反而尽量不聘用有生育小孩的劳工,使育有孩子的劳工更难找到工作,劳工可能乾脆不生小孩,再加剧少子女化,若没有规划配套措施恐怕会「爱之适足以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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