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北有精神病啦!」郑姓男子仅因不满员警要求他移车,竟然破口大骂,还拿出剪刀威胁员警「你动动看,林北给你插下去」,更自曝有精神疾病,被依加重妨害公务执行等罪嫌送办后,儘管审讯时提出忧郁症及躁郁症的就医纪录,要求依法减刑,但法官认为他合理化自身的违法行为,不仅没有减刑,还处刑7个月,不得缓刑及易科罚金,恐将面临坐牢的命运。此案仍可上诉。

判决指出,去年6月13日上午9时50分左右,郑男骑机车行经台南市永康区中山南路、东桥七街口时,发现永康警分局大桥派出所王姓及陈姓员警在路旁处理交通事故,竟然将机车停在道路中间,并持手机朝现场拍照及围观。王员要求他停止拍照,并将机车从道路中间移开,郑男不满被员警规劝,竟然对员警飙骂脏话。

随后,郑男又从机车坐垫下方的置物箱内取出1把剪刀,威胁陈员「你动动看(我的机车),林北给你插下去」,还强调「林北有精神病啦!」,被员警依妨害公务等罪嫌当场逮捕。

案移台南地方法院审理时,郑男坦承犯行,公设辩护人也替他辩护,指郑男患有忧郁症及躁郁症,有长期前往医院的就医纪录,仅因情绪控管不佳,才犯下此一犯行,且犯后已坦承全部犯行,态度尚可,请法官依法减轻其刑。

不过,台南地院认为,郑男持剪刀胁迫员警,涉犯侮辱公务员及加重妨害公务执行等罪,应从重依加重妨害公务执行罪处断;加上他还曾犯下过失伤害、肇事逃逸、伤害及酒后驾车的公共危险等案件,被判刑1年11月确定,甫于2020年6月执行完毕,属累犯,依法应加重其刑。

法官强调,郑男仅因不满遭规劝辱骂员警,还特别强调「林北有精神病啦」,于犯罪当下显有放任自身精神疾病发作、致生情绪障碍,进而合理化自身违法行为的意思,难认情堪悯恕,加上员警也说「我们没有要跟被告调解的意思,请依法处理」,最后依加重妨害公务执行罪,累犯,处刑7月,不得缓刑及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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