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役期是否延长问题,国防部长邱国正今(23日)表示,今年会决定、倾向不修法。立委罗致政则说,依法那就只有恢復1年与维持4个月军事训练役。
国防部长邱国正今(23日)上午在立院向立委温玉霞表示,有关役期是否延长问题,今年一定会做好评估,有几个方案,决定后,依法实施前要公告一年。
立委罗致政询问,在不考虑修法的情况下,只有两个方案,一是维持现行4个月的军事训练役,一是恢復常备兵1年的役期。邱国正回答是。
邱国正说,最后有决定后,会送行政院,再送立法院公告。他说,倾向不修法,修法搞不好比军购还花时间审查。
罗致政说,如果4个月役期不够,要延长,假设是改成延长8个月,延长10个月就要修法,只有1年是不必修法。
《兵役法》第16条规定,常备兵役区分为3类:现役为以徵兵及龄男子,经徵兵检查合格于除役前,徵集入营服之,为期1年,期满退伍;军事训练为经徵兵检查合格男子于除役前,徵集入营接受4个月以内军事训练,期满结训;后备役为以现役期满退伍或军事训练结训者服之,至除役时止。
国军兵力员额21.5万人,并不包括4个月军事训练役。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