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军公教退休的七旬唐姓老翁,2021年9月间用餐饮酒后,在北市万华区骑机车逆向遭警逮捕,酒测值高达每公升0.85毫克,被依公共危险罪送办。一审老翁被台北地院简易庭判刑4个月,但他不服上诉,竟向法官辩称「以为喝高粱酒可防疫」希望减刑,但法官当然不信,驳回其上诉全案确定。

现年72岁的唐姓老翁是在2021年9月24日19时,先在北市中正区某餐厅内饮酒后,于晚间21时32分骑乘机车行经万大路巷口,经警拦检盘查竟不停车,后来又在环河南路被警网拦下。

老翁一审依公共危险罪判处有期徒刑4月,併科罚金2万元,但他上诉时向法官求情,表示自己已退休靠退休俸度日,以为喝高粱酒可以防范新冠肺炎疫情,所以多喝了几杯,还说自己平常都有在做社区公益,希望法官轻判。但二审北院认为,老翁明知饮酒会导致辨识及反应能力薄弱,依然酒驾还逆向,对交通产生明显危害,因此直接驳回他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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