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退休在即的陈姓男子2年前明知某妇人已婚,却约妇人到汽车旅馆开房间,事后遭女方控告性侵,后来罪证不足获检方不起诉。妇人叶姓丈夫不满提告求偿,台北地院发现陈男曾在刑事笔录中自陈,当天发生性行为时,自己因无法完全勃起,最后採体外射精,加上妇人事后还说要买事后避孕药,认定两人逾越男女分际,侵害叶男配偶权,判决陈男应赔偿叶男30万元。可上诉。
叶男主张,妻子纵使不是遭陈男性侵,陈男也是严重侵害他的配偶权。陈男辩称,案发前妇人多次言语挑逗他,2020年5月24日两人到新北市某知名汽车旅馆开房间,才发生完性关系,妇人向他要40万不成,立刻就提告性侵,怀疑自己遇上仙人跳。
当时检方侦办性侵案时,曾查出陈男与妇人在开房间前,就不断出现充满性暧昧的对话,事后妇人还向陈男撒娇,并主动提及买事后避孕药之事,据此认定陈男并未违反妇人意愿性交,将他不起诉。
但合议庭也从卷证中发现,陈男曾在笔录中自陈,当天在汽车旅馆发时,因无法顺利勃起,只能用手抚摸妇人下体,后来自慰射精在妇人腹部,因此认定陈男明知妇人已婚仍发生性行为,侵害叶男配偶权判赔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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