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天,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跨境转换和讯息披露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深交所制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

「办法」指出,境外发行人申请中国存托凭证首次在上交所上市需要满足发行申请日前120个交易日按基础股票收盘价计算的境外发行人平均市值不低于人民币(下同)200亿元。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满3年及中国证监会与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根据境外基础股票上市地(以下简称境外上市地)市场分层情况约定的其他上市年限条件。还需符合申请上市的中国存托凭证数量不少于5,000万份且对应的基础股票市值不少于5亿元。

此外,上交所并对中国存托凭证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上交所全天休市达到或者超过7个自然日的,其后首个交易日的涨跌幅比例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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