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国务院28日发布《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并从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大陆央视引述该《通知》具体内容,将针对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人民币的标准定额扣除。

第二是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三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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