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1名2019年考上警察特考的女子小芳(化名),隔年受训时与1名郭姓同期男子发生婚外情,元配最后向郭男提告求偿200万,但郭男主张小芳从头到尾都欺骗他已离婚,他并未查证也没有察觉对方已婚身分,强调自己非有心侵害男子配偶权,法院认定郭男也是被骗的一方,判定郭男不需赔偿。

判决书指出,男子主张小芳2019年考上警察特考后,小芳就开始与郭姓同期交往,男子2年后与小芳协议离婚,并向郭男求偿,郭男原本答应赔偿160万,但后来却称勤务在身、不克前往和解,最后拒绝赔偿,男子最后一状告上法院,郭男坚称从头到尾都不知道小芳已婚。

男子则提出,他曾与小芳共同外出时见过小芳一票同期好友,当时郭男在场,理应知道小芳已婚,虽然小芳曾在2020年向郭男谎称已离婚,郭男受过警察训练,却没有先查证,就答应与小芳交往,2人还外出过夜多达20多次;郭男则反驳,他与小芳交往时,对方住所没有任何与他人同居的迹象。

郭男说,虽然自己是警察,但对于小芳婚姻状况,不代表要比一般人有较高的注意义务,他主张自己也被对方欺骗已离婚,并非有心要侵害男子配偶权;台南地院法官调查认为男子未能举证证明郭男有侵害配偶权的故意或过失责任,其求偿200万元没有理由,判男子败诉,但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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