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3月31日通报,中共中央批准,第19届中央委员、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前副主任傅政华严重违纪违法,经立案审查调查。依据中共《纪律处分条例》、大陆《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傅政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19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併移送。开除党籍处分,待中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召开时追认。
曾任司法部长的傅政华,与孙力军、前国际刑警组织主席孟宏伟,都曾任公安部副部长。傅政华被宣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距离傅2021年10月2日被抓,将近5个月,但比起孙力军2020年4月落马,2021年9月30日的16个月后,才被双开,还算「明快」。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称,经查,傅政华完全背弃理想信念,从未真正忠诚于中共和人民,彻底丧失中共党性原则,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政治品行极为卑劣,投机钻营,利令智昏,为达到个人政治目的不择手段;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拉帮结派,结党营私;在重大问题上弄虚作假、欺瞒中央,危害中共的集中统一;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长期结交多名「政治骗子」,造成恶劣影响;长期违规领用和携带枪支,形成严重安全隐患;对纪法毫无敬畏,执法犯法,徇私枉法,擅权专断,恣意妄为,造成严重恶劣政治后果;长期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权思想极为严重,生活奢靡享乐,长期违规占用多套住房、办公用房和多辆公车供个人及家庭享受,长期安排多名公职、现役人员为个人及家人提供服务,频繁接受高檔宴请和旅游安排;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严重破坏政法队伍政治生态;贪婪腐化,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傅政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徇私枉法犯罪,且在中共18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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