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机要费缠讼15年,其中前总统陈水扁部分已裁定停审,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1日召开辩论庭,吴淑珍因病请假,她的律师请求传唤陈水扁作证,厘清国务机要费支出是否合理,不过,律师也主张扁停审、珍的部分也不能再进行。

这起案件当初检方起诉时分成三部分,包括南港展览馆案及龙潭购地案、国务机要费的商业会计法,陈致中夫妇涉及洗钱;国务机要费部分,更一审将扁珍和幕僚马永成、林德训、陈镇慧判处无罪,违背经验法则,撤销发回更审。

高院更二审,今传讯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总统府前副秘书长马永成、办公室前主任林德训、前出纳陈镇慧、吴的「助理」蔡铭哲、前力麒建设董事长郭铨庆出庭。

马永成否认犯罪,表示无法接受一审判决,他如果知道总统办公室主任还要负责审查、控管总统国务机要费,他早就辞职不干;林德训也主张无罪,辩称国务机要费核销都是配合会计处作业,却被罗织入罪。被控协助洗钱的陈致中夫妇仍主张无罪。

扁家友人蔡铭哲、前力麒建设董事长郭铨庆遭检方起诉涉嫌洗钱,2人当庭认罪,蔡请求从轻量刑,郭铨庆则请求免刑;时任总统府出纳陈镇慧认罪,但表示没有能力与扁珍被连带追缴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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