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食品品牌「乖乖」创办人之子廖明辉,因10多年前赴大陆发展受挫,发生财务危机,因此向外借贷,事后乖乖被三地开发集团併购,但当初借钱的吕姓金主控告廖明辉涉嫌在2006年间诈骗他25万美元不还,台北地检署发现吕告诉时已超过10年的提告期限,6日将廖不起诉。至于其他债主指控廖的案情部分,仍在侦办中。
乖乖公司是由廖金港创立,多年来维持家族模式经营,第二代廖明辉接手经营后,因赴大陆设厂,发生财务问题向外借贷,2019年由高雄三地开发集团的锺嘉村、锺育霖入主经营权。
廖明辉因对外借贷,发生纠纷,事后不少债权人提告,其中吕姓金主控称,2006年4月间,廖明辉以赴大陆投资由,向他借款25万美元(现约台币726万余元),事后没有还钱,涉嫌诈欺、背信。据了解,廖否认诈欺,辩称钱都用公司经营。
检方发现,依据修正前《刑法》规定,2006年7月前的诈欺罪提告期限只有10年,因此6日以吕告诉逾期为由,将吕控告廖的部分不起诉处分,另其余债主指控情节,则仍在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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