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地检署检察官吴志成,2019年年终职务评定结果为未达良好、 考绩丙等,他不服提告遭行政法院驳回后,他对2020年考绩丙等也提告,请求法官撤销宜兰地检署的职务评定,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原处分及復审决定都无违误,驳回吴的请求。可上诉。
因经常遭检察长和主任检察官退件,在全台1300多位检察官中被称为「退案王」的吴志成, 65岁是司法官学院第28期结业的资深检察官,曾任花莲、宜兰地检署主任检察官。
吴志成因不服去年4月宜兰地检署职务评定通知书核定他2020年的年终职务评定结果为未达良好,他不服提起復审,仍遭公务人员保训委员会驳回,吴提起行政诉讼。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宜兰地检署审酌吴在2020年办案之正确性90.0%及定罪率90.3%,不仅均低于其所属检察官之平均值,且他起诉被判无罪确定案件也比其他检察官高,年终职务评定核定为「未达良好」,是机关首长对所属检察官的综合评价与判断。
合议庭认为,宜兰地检署的职务评定结果出于错误之事实认定或资讯,也无违反一般公认之价值判断标准及逾越权限或滥用权力之情形,法院应予适度尊重,吴请求撤销处分没有理由,判决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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