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纲维表示,民不与官斗,绝大多数企业遭遇行政或司法双重打压,通常选择放弃或一蹶不振,他不能屈服于荒谬、无法无天的指控,所以坚持即便被羁押再久,也不妥协认罪以换取保释或减刑的条件。
除了台北航空站、还有高雄航空站对远航的民事诉讼正在进行,张纲维指出,早在他被羁押期间,民航局所属的金门、澎湖、台中航空站,在他无法有所作为情况下,被强行收回远航使用的土地与机库。
他认为航空站要求租金应属合理,但违约金与收回土地让他难以接受;以远航使用台北航空站机库、公司总部所在地为例,如被收回,等到远航行政诉讼获胜得以復照,却会苦于无立锥之地,是以远航主张这部分应停止审判待最高行政法院定谳。
至于违约金部分,张纲维反问,如非民航局以未经预告停业为由,史无前例并违法越权撤销远航航空运输证照,远航从108年12月13日拟正常飞行当日航班,民航局不准放飞起算,远航既未资遣员工且正常发薪,每个月人事管销费用上亿元,一直到109年3月30日止因无营收不得不歇业;远航如真要停业,公司又何必多支出这4~5亿元费用,又岂会衍生出后续违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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